第七條: |
本會會員分下列五類:
一、 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填具入會申請書,由本會會員二人推薦,
經
理事會通過暨繳納會費後,得為本會個人會員。
二、 永久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填具入會申請書,由本會會員二人推薦,
經理事會通過暨一次繳納十年常年會費之個人會員,得為本會永久會員。
三、 學生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且具學生身份者,填具入會申請書,
由本
會會員二人推薦
,
經理事會通過暨繳納會費後,得為本會學生會員。
四、 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之機構或團體,填具入會申請書,由本會會員二人推薦,經理事會通過暨繳納會費後,
得為
本會團體會員。團體會員應推派代表乙人,以行使會員權利。
五、 榮譽會員:凡對本會捐助款項一次超過新台幣十萬元以上或對本會推行之工作有特殊貢獻之個人公私機構或團體,
經本會理事長提名,由理事會通過者,得為本會榮譽會員。 |